南都讯 记者杨秀伟 通讯员周义钦 绰号“武大郎”的恩平男子温某出外抢劫屡屡失败,怪罪于15岁同居女友陈某,陈某为表爱意出手相助,两人合作飞车抢夺成功,也一同被警方抓获。恩平市法院日前一审该案,判处温某4年6个月有期徒刑,陈某因不满16岁未被追究刑责。 陈某生于1998年,母亲旅居海外,其初二已辍学,平时跟随父亲生活,与温某恋爱后也时常与其同居,每次作案前两人都在一起。温某大陈某8岁,2005年曾因抢劫犯罪被判刑8个月,刑释后在2011年因寻衅滋事犯罪被判刑1年2个月,二次刑释后又在2013年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和罚款。与陈某恋爱期间,温某多次提议一起外出抢夺财物,遭到陈某拒绝。温某遂独自出外抢劫,但屡屡不能得手,归家后就怪罪于陈某。 2013年7月15日晚,陈某同意参与,并与温某同乘一辆助力车在恩平市区寻找作案目标。晚9时许,两人在万兴路与城中路交界路段,发现前方一位步行挎包的女士,温某驾车靠近,陈某趁其不备抢走该女士手袋,随即逃离现场。被抢者吴女士证实,手袋中有一部手机、1900元现金及身份证等。3天后,陈某在父亲陪同下投案自首,交待了与温某共同作案情况。陈某被问及为何参与作案时一再称,因为和温某是恋爱关系,拒绝参与而被温某责怪后,也想到抢夺后有生活费可用、好玩刺激,这才同意加入。陈某说,温某平时每月会给她几十元到200元不等的生活费。 检方指控温某与人结伙实施多次犯罪,其中一宗抢劫还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恩平法院认定温某犯有抢劫罪、抢夺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处以4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00元。在抢夺犯罪中,其同伙陈某已满14岁不满16岁,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因此未被检方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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