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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六,恩平公安开设办证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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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来自- 广东省江门市 电信
发表于 2024-5-15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满足我市广大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及身份证的需求,我市公安机关将于5月18日(星期六)上午开设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便民服务专场,群众可根据自身需求到场办理。

一、专场时间

2024年5月18日上午8:30至12:00

二、专场地点

恩平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综合服务大厅(恩城街道广青街冯如广场侧恩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需要办理出入境证件(包括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及身份证的市民群众。

四、所需材料

(一)办理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

1、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及有效的《数字相片及回执》。

2、未满16周岁的需提交居民户口簿,由监护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陪同前来办理(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咨询电话:0750-7722696

(二)办理身份证所需材料

1、江门市内户籍的首次申领、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人员需携带资料:

(1)申请人带户口簿、广东(江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2张相片、原居民身份证(换领的需提供)。

(2)16周岁以下的,需监护人陪同,申请人带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资料)、陪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2、江门市外户籍的首次申领、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人员需携带资料:

(1)申请人带户口簿、广东(江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2张相片、原居民身份证(换领的需提供)、申领粤居码或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广东省外首次申领需要)。

(2)16周岁以下的,需监护人陪同,申请人带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资料)、陪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申领粤居码或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广东省外首次申领需要)。

咨询电话:0750-7727877

五、其他事项

需办理身份证的群众请注意:

1、为减少现场等候时间,江门市外户籍异地首次申领、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人员可提前申领“粤居码”。
2、选择邮寄证件的,证件制作完成后直接由广州制证中心邮寄到填报的地址。








来源:恩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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