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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暑期校外培训!恩平市教育局明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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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来自- 广东省江门市 电信
发表于 2024-7-4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开信


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双减”政策落地实施以来,我市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此,真诚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暑假将至,为继续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为确保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假期,特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和提醒:

1、务必将安全放在首位

校外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预防为主,开展培训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暑假前对重点场所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坚决维护师生人身生命安全。同时也要配备必要的防暴器械,安排专人守好机构门口,确保学生上学放学安全。

2、禁止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暑假期间,社会上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都是违法违规的。任何机构或个人在暑假期间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3、依法依规开展非学科培训

一是不能超范围经营。培训项目内容要在办学许可范围内经营,校外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二是要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要在机构内显眼地方公示,接受家长监督。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向主管部门报送。

三是要规范预收费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超过5000元。要主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开通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自觉接受监督。主动与学员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四是不能违规发布广告。不能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发布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规广告。

依法合规办学是培训机构存续的生命线,稳定的制度、规范的市场是培训机构健康发展的保障,过度逐利、违规培训则是培训机构生存发展的“拦路虎”。暑假期间,有关部门将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定期巡查、暗访督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请全市培训机构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依法办学、诚信经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打造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生态,久久为功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守护孩子快乐童年!





恩平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








来源:恩平市教育局、江门日报恩平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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