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举揭发陈自壮涉黑恶
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保护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2022年6月21日,在广东省公安厅的指挥下,江门市公安机关一举打掉以陈自壮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目前,陈自壮(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中南竹排村人)等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为全面查清该团伙的违法犯罪事实,除恶务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陈自壮涉黑恶犯罪团伙成员及包庇纵容该团伙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继续违法犯罪,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司法机关对自首及立功的涉案人员,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追究。 二、陈自壮涉黑恶犯罪团伙在逃成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其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证据的,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请遭受陈自壮涉黑恶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相关线索,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陈自壮涉黑恶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问题,提供相关犯罪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对在打击该涉黑恶犯罪团伙及深挖幕后“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举报途径: 1、举报电话:鹤山市公安局扫黑办:0750-8809835;汤警官(电话:19928934407)、翁警官(电话:19928934313)。 2、来访、来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383号江门市公安局扫黑办;广东省鹤山市鹤山大道1300号鹤山市公安局扫黑办。
江门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7日
来源:江门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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