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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严重超载158.9%被查获,司机通过中介买卖分,结果三人被一窝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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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来自- 广东省江门市 电信
发表于 2021-11-17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城事猎人 于 2021-11-17 14:51 编辑

2021年11月9日下午16时58分,恩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恩平市交通运输局治超监控室通报,有一辆四轴仓栅式重货车(赣K8***9)载重80多吨,在G325国道沙湖蒲桥治超监控检测点经过,请交警迅速路面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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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监控截图


交警接报后迅速出动,在附近路段巡逻布控,并于17时40分左右,发现涉事车辆驶入G325国道路边一修理厂,且没有司机在车上。通过视频查看,司机跑进附近一快餐店,经过现场喊话通知、电话告知、发送信息告知,司机均无返回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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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修理厂监控截图


根据执法经验,执勤民警认为该货车司机存在因超载涉嫌弃车逃避执法检查的可能,于是将车辆拖移至治超检测点过镑称重,经查该车核定载质量31000kg,而过磅时总质量为80270kg,超重49270kg,超过核定载质量达158.9%,属严重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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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分?司机中介卖分三人被拘留!

本以为是宗情节普通的违法行为,没想到还有后续!11月10日15时,两名男子主动到办理窗口要求办理上述车辆违法处理。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细心的交警窗口工作人员询问岑某“是否是赣K8***9重货司机?”发现岑某(卖分人员)眼神闪烁看向站在身后的黄某(司机),有买卖分之嫌。

听说这一情况,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窗口,欲进一步了解情况,谁料岑某(卖分人员)见势不妙,夺门而出,并向停留在外面等候他们的廖某(中介)通风报信,大队民警立即将三人现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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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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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分人岑某


经问讯,三人均对“买卖分”行为供认不讳。司机黄某交代:他抱着侥幸心理,“一次多装点省力又省事”才会超载。此前,他与中介廖某、卖分人员岑某并不认识,只是住宿路边认识了中介廖某,廖某介绍卖分人员岑某帮他销分。卖分人员岑某交代:他有B2E类驾驶证。中介廖某通过微信约定他,以每分300元的价格卖分,这次是卖6分,赚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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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廖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分别给予司机黄某、中介廖某、卖分人员岑某5日行政拘留并处300元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赣K8***9驾驶员黄某超过核定载质量达158.9%的违法行为将面临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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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载、买卖分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提供虚假信息、顶替交通违法行为人打单的“代扣分”违法行为,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以妨害执法秩序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江门交警提醒
超载、“买分卖分”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广大驾驶员应当自觉抵制
代熟人或朋友扣分
即使没有收钱,也是违法行为!

来源:恩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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