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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检查,小车司机强行冲卡逃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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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来自- 广东省江门市 电信
发表于 2021-4-23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城事猎人 于 2021-4-23 17:15 编辑

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是每个交通参与者应尽的义务
配合民警执法
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近日在恩平
一名男子酒后无证驾驶小车
遇到交警设卡检查
为逃避检查和处罚
竟然强行冲卡逃离现场
……

4月9日晚,恩平交警在恩平市锦江大道路段设卡开展夜查行动。期间,一辆车牌号为粤J52***的小轿车从锦江大桥方向驶来,交警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该车停顿了一下后突然加速,撞开交警设置的反光锥和防护栏后,通过锦江大道T型红绿灯左转,往恩平市圣堂方向逃窜。在该车强行冲卡过程中,所幸执勤人员闪避及时,未造成现场人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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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强行冲卡

事件发生后,恩平交警大队立即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侦破工作。经过多连续侦查,恩平交警大队锁定了当日涉事车辆驾驶人为梁某,并传唤梁某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4月15日,梁某前来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向办案民警交代了事发当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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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驾驶人梁某2018年已被交警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而且在事发当晚,梁某在宵夜档消费时还喝了啤酒。当他抱着“这么晚了,交警估计不会查车”的侥幸心理,驾驶车辆行驶至锦江大道时,没想到真的遇上了交警设卡查车,为了逃避检查于是选择冲卡逃逸。

根据梁某无证驾驶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恩平公安机关依法对梁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微信图片_20210423171139.jpg


法律链接: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
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将承担相应行政处罚
采取暴力方式阻碍执法的
面临的将是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条例,3月1日起,“袭警罪”独立成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将负刑责。

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希望广大群众能够理解并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切勿因一时气愤不计后果,采用暴力手段侵犯执法人员、破坏执法设备,蔑视和挑战法律权威。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江门交警、恩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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