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城事猎人 于 2021-4-27 10:55 编辑
为深入开展“净网2021”专项行动,严惩网络犯罪,整治网络乱象,近日,市公安局通过深入摸排,成功破获2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为“断卡”行动再添佳绩。
今年4月,市公安局君堂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下发线索,称该镇一男子有利用银行储蓄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嫌疑。接到线索后,该所迅速展开摸排,4月21日,民警在君堂镇新塘村委会某村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郑某(男,30岁,本市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供述其于2020年3月份左右,通过微信联系朋友“文仔”向其借钱,但“文仔”没有借钱给郑某,而是向郑某推荐办理新电话卡和银行卡。“文仔”声称,只要郑某成功办理电话卡、银行卡后,再由“文仔”将郑某新开设的电话卡、银行卡转交给“外省人”用来转账交易,便可以每月获得1000元的丰厚报酬。“ 富贵险中求”,抱着这一想法的郑某在明知提供银行卡给他人是用来从事网络违法的行为的情况下,为了谋取利益,2020年6月份,郑某和“文仔”两人一起到我市新平中路的某家手机营业厅,使用其本人的身份证办理两张移动电话号码卡,然后使用该两张电话号码卡和其本人的身份证分别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各办理了1张银行储蓄卡(含U盾)。最后,郑某将2张移动电话号码卡及2张银行卡、2个U盾交给“文仔”。15天后,“文仔”以“外省人”没给钱为由,通过微信只转账了1300元给郑某。
为尽快摸清郑某口中的朋友“文仔”的身份,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沙湖派出所民警循线追踪,迅速调查出“文仔”极有可能就是我市沙湖镇男子吴某文(男,33岁,本市人),并有可能在恩城富某街一出租屋居住。据此,民警马不停蹄地来到出租屋附近伏击。但由于吴某文反侦查意识较强,快速逃离开了恩平,妄想可以逃脱法网。
4月22日,经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数据核查,发现吴某文极有可能藏身于江门市蓬江区。获悉线索后,民警立即出击,于当天下午18时许在江门市蓬江区一房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文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吴某文交代,其于2020年3月份左右,为了不劳而获牟取利润,以每张银行卡500元的价格从其朋友郑某处购得2张银行卡,然后以每张600元的价格卖给另一朋友“明仔”,此外自已还办了3张银行卡,以每张每个月500元的价格卖给另一名犯罪分子用于网络赌博。
经调查,郑某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于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期间,在全国各地频发用作诈骗案,卡内收款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人民币951077.25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吴某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所有的违法犯罪行为 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法律链接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醒 Police 一、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要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二、长期不用的银行卡,要及时办理销户手续,并将卡片磁条和芯片毁损,不要随意丢弃。
三、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来源——恩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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