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下午,恩平市人民法院通过云审系统成功连线80岁的香港居民刘某,核对了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并为他办理了网上委托授权。
1996年1月,刘某在恩平市承包经营了一处农场,2007年9月,他因身患重病赴中山治疗,便将农场转交李某代为经营,但双方对各自的权利义务并没有明确约定。期间,李某为提高农场收益,出资陆续修建了猪舍、鸭棚、开挖鱼塘等依附于农场的建设,刘某知情但未对此进行制止。双方发生纠纷后,刘某也曾同意对李某增建部分作价补偿。但在具体补偿方案上,双方拉锯多年。
2017年5月,恩平法院一审判决刘某应当补偿李某补偿款241.2万元,刘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双方未提交新证据,由于涉案农场增建的建筑物已发生重大变化,难以通过评估鉴定价值,江门中院在综合农场面积、设施和当时建筑材料价格和人力成本以及折旧等情况,酌情支持补偿李某168.84万元。
刘某因年事已高,重病在床,又常居香港,往返内地非常不便,案件生效后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今年1月,恩平法院依法拍卖了其名下位于中山市的一处商业建筑及土地,共回笼资金1945.58万元,扣除对李某的补偿款和执行费用后,需划转剩余资金1723.05万元给被执行人刘某。
在填写银行账户信息时,刘某仅口头委托儿子刘某锵提供了存折账户。恩平法院考虑到该笔资金数额巨大,为确保万无一失,决定安排执行干警通过云审远程视频确认刘某的真实意愿。当天下午,躺在病床上的刘某通过视频连线向执行干警核对了个人账户信息,以及明确同意让儿子代为查阅银行账户到账情况等,整个过程花时6分钟。 来源——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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