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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这些区域严禁用火!违者将被罚款或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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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来自- 广东省江门市 电信
发表于 2023-11-23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维护生态平衡、公共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实际,恩平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根据防火禁火令,禁火时间从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2月25日,禁火区域包括恩平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禁火区域。禁火时间内,在禁火区域内禁止下列八种行为:(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二)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四)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五)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六)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七)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八)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对违反禁火令的人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引起的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此外,该防火禁火令提出,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50—7176723)或拨打电话12119报警。










来源:江门日报恩平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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