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猎人 发表于 2020-2-7 22:44

恩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号)

恩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号)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路径,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确保疫情防控“不漏一村、不漏一区、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现就加强出租屋(含网约房,以下统称出租屋)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村(居)委会对辖区出租屋疫情防控负总责,出租屋业主对承租的外来人员疫情防控负管理责任,承租人对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
二、所有承租人必须主动向村(居)委会或辖区派出所,或登录“粤省事”疫情防控服务专区做好健康申报。
三、所有出租屋业主必须如实将出租屋出租情况、空置情况及所有承租人信息(包括近15天内疫源地旅居史和接触史)于2月9日前报送辖区派出所;并从即日起在租客入住(返回)一天内向辖区派出所详细报告租客近期旅居信息及健康状况。凡不履行报送责任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50-7723631,联系人:张警官。

               恩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7日
来源:恩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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